2018年甘肃省高职组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会计技能赛项规程2018-04-14 13:35:13 点击:[]一、赛项名称赛项编号:GZ-2018126 赛项名称:会计技能 英语翻译:Accounting Skills 赛项组别:高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财经商贸类 二、竞赛目的通过竞赛,检验高职院校财会类专业教学改革成果和学生会计岗位通用技术与职业能力,展示人才培养成果;促进专业建设,引领和促进高职院校财会类专业教学改革;服务产业发展,产教融合,激发和调动行业企业关注和参与财会类专业教学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提升高职院校财经专业人才培养水平。 三、竞赛内容 (一)竞赛内容 竞赛包括会计基本技能竞赛和会计信息化技能竞赛两个环节,分上下两场进行。其中会计基本技能竞赛环节采用团队竞赛方式进行(岗位职业素养考核穿插于团队竞赛中),会计信息化技能竞赛环节采用单人单机独立竞赛方式。 1.会计基本技能竞赛环节竞赛内容及分值分布 会计基本技能竞赛共400分,其中4个岗位职业素养考核各10分,共40分,团队竞赛360分。(岗位职业素养考核在全部正确的基础上,每提前1秒可获得奖励分0.01分) (1)岗位职业素养考核内容及分值(共40分) 严谨准确的精神——出纳岗位——现金存储业务即点钞(10分) 快速高效作风——成本会计——凭证汇总业务(10分) 客观诚信态度——总账会计——银行对账业务(10分) 灵活应变能力——会计主管——财务分析(10分) (2)团队赛竞赛内容及分值(共360分) ①出纳岗位(共70分,包括与银行、供应商之间的相关业务办理) 支票签发、正送支票、倒送支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网上电子支付业务、办理银行、供应商之间的相关业务、竞赛平台内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②成本会计岗位(共90分) 填制成本核算原始凭证、计算产品成本、编制成本核算相关的记账凭证、编制成本报表、进行成本分析等。 ③总账会计岗位(共100分) 编制除成本业务以外的记账凭证。 ④会计主管岗位(共100分) 审核出纳、成本会计、总账会计编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并签章。编制会计报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决策、全面预算、短期经营决策、长期投资决策、虚拟网上报税等。 (3)特别说明 ①团队竞赛四个岗位的业务按实际工作岗位职责划分,会计凭证的审核、业务流程处理在计算机竞赛平台内完成,由计算机自动评分。 ②会计基本技能竞赛400分,由计算机自动评分,并在竞赛过程中实时显示成绩。 (4)竞赛知识与技能范围 会计基本技能竞赛涉及课程包括:会计基础、出纳业务操作、企业财务会计、成本计算与分析、税费计算与申报、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企业财务管理、管理会计、会计综合实训以及相关会计基本技能。 竞赛内容涉及的经济业务范围为全国高等职业教育会计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所确定的教学内容范围。具体包括: (1)货币资金。库存现金核算及清查;银行存款核算与核对;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 (2)应收及预付款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的核算;应收款项的减值。 (3)交易性金融资产。 (4)存货。存货(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收入、发出的核算;存货清查;存货减值。 (5)持有至到期投资。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8)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增加、减少、折旧的核算;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核算;固定资产清查;固定资产减值;投资性房地产的取得、后续计量及处置的核算。 (9)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取得、摊销及处置的核算;无形资产减值。 (10)其他资产的核算。 (11)流动负债。短期借款的核算;应付及预收款项的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应交税费的核算;应付股利、应付利息及其他应付款的核算。 (12)长期负债。长期借款的核算;应付债券的核算;长期应付款的核算。 (13)债务重组的核算。 (1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核算。 (15)所有者权益的核算。投入资本的核算;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利得与损失的核算;其他综合收益的核算;留存收益的核算。 (16)收入。销售商品收入的核算;提供劳务收入的核算;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核算。 (17)费用。营业成本的核算;税金及附加的核算;期间费用的核算。 (18)产品成本核算。要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归集和分配;产品生产成本的计算,包括品种法、分批法和分步法三种方法。 (19)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核算;所得税费用的核算;本年利润的结转和利润分配的核算。 (20)财务会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21)财务分析及成本分析。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获利能力指标、发展能力指标、管理会计指标和综合指标分析。 财务分析指标计算公式以下表为准:
(22)税费计算与申报。增值税(营改增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 (2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票据法、会计法律、支付结算法律和税法。 (24)全面预算。销售预算、生产预算、财务预算,弹性预算法的应用、零基预算法的应用。 (25)短期经营决策。成本无差别点法的应用、边际贡献法的应用、差量分析法的应用。 (26)长期投资决策。运用投资回收期法、净现值法进行项目决策分析。 (27)本量利分析。 2.会计信息化竞赛环节竞赛内容及分值分布 会计信息化竞赛环节参赛学生与会计基本技能竞赛环节4人相同,采取单人单机独立处理业务的形式。每人100分(包括系统初始化10分,日常业务处理60分,财务报表编制及财务分析10分,管理会计20分,四个板块),每人独立完成一套赛题的全部内容,4人合计共400分。 会计信息化竞赛环节的竞赛知识和能力范围包括:以某一商品流通企业的业务为背景,使用企业版信息化财务软件中的系统管理、总账、财务报表、薪资管理、固定资产、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库存管理、存货核算、应收款管理、应付款管理等模块,进行系统初始化,填制业务单据、编制和审核记账凭证、登记账簿、期末转账、结账、编制财务报表及报表分析等。具体内容包括: (1)系统管理与基础档案。操作员及其权限设置、上机日志;设置部门档案、职员档案、客户与供应商分类、客户与供应商档案、仓库档案、存货分类与存货档案等。 (2)总账系统。包括初始设置、日常业务处理和期末处理。 (3)薪资管理。包括初始设置、业务处理和期末处理。 (4)固定资产核算。包括初始设置、业务处理和期末处理。 (5)采购管理与应付款管理。包括初始设置、业务处理和期末结账。 (6)销售管理与应收款管理。包括初始设置、业务处理和期末结账。 (7)库存管理与存货核算。包括初始设置、业务处理和期末结账。 (8)会计报表编制与财务分析。包括报表设置、数据处理、依据要求编写公式并计算结果。 (9)管理会计。包括编制全面预算,经营决策,本量利分析等。 (二)竞赛时长 会计基本技能竞赛环节竞赛时间为180分钟,岗位职业素养考核穿插在会计基本技能竞赛环节中进行,不另加时间;会计信息化竞赛环节竞赛时间为180分钟。 四、竞赛方式 1.本赛项为团体赛。 2.竞赛队伍组成:本赛项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得跨校组队。每校限报2队,每支参赛队由4名参赛选手、2名指导教师和1名领队组成。参赛选手须为高职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高职组比赛,年龄不超过25周岁。选手报名时应按出纳、成本会计、总账会计、会计主管四个岗位角色分别填报,每人一岗,角色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3.竞赛包括会计基本技能竞赛和会计信息化技能竞赛两个环节,分上下两场进行。参赛选手应按有关要求在指定位置就坐。会计业务手工处理以团队设置竞赛台位,按岗位标注操作位置,竞赛台位抽签决定。会计业务信息化处理的座位抽签决定。 五、竞赛大致流程(具体日程安排以比赛报到日安排为准)
六、竞赛规则 1.参赛资格。参赛选手须为全日制在籍高职学生;本科院校中高职类全日制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高职组比赛。 2.选手报名。不得跨校组队,各参赛院校须按照大赛执委会办公室的要求提前上报四名符合条件的参赛学生信息,以备赛项执委会为确定参赛选手的岗位进行提前准备。 3.熟悉场地。凡参赛选手、裁判员、工作人员、赛项组织者等均需按照赛项执委会要求准时到达赛项举办地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相关证件,熟悉场地,做好赛前准备工作。 4.正式比赛。参赛选手应提前30分钟到达赛场,凭参赛证、身份证、学生证、保险单检录,检录后带参赛证,在赛场门口抽签入场,其余证件交由领队或指导老师保管,不得迟到早退。比赛现场所有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须佩戴相关证件,按照赛项相关规定出入指定区域,不同证件有不同的区域限制,以保持赛场秩序良好。 5.竞赛用计算机只允许安装竞赛规定的相关软件,现场为各代表队统一提供了用品、用具及相关单证等资料。开赛前,由各代表队会计主管在监场员的监督下启动竞赛用计算机、检查软件及配置,清点核实用品用具、单证等资料,并签字认可后,由监场员统一收回交由裁判长或监督保管。 6.各代表队须遵守赛场赛项有关规定,遵从裁判长、裁判员的现场调度和指挥,按照赛场指令完成任务。 7. 严禁参赛选手携带与竞赛无关的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相关资料与用品入场。在会计业务手工处理竞赛环节,如果要进行计算,可以使用电脑或软件自带的计算器。 8.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得随意离开赛场。会计基本技能竞赛环节竞赛中,选手不得观看其他队操作情况;会计信息化技能竞赛环节竞赛中,选手不得观看其他选手的操作情况。 9.会计基本技能竞赛环节过程中,标明必须由相应岗位人员完成的任务,不允许出现越权使用软件、以他人口令执行系统操作等情况,其余没有标明的任务可由全体队员协作完成。 10.会计基本技能竞赛环节各岗位职业素养考核时,须由既定岗位选手独立完成、不得代替。 11.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通讯设备和与竞赛无关的电子设备。 12.在竞赛过程中,如遇硬件软件故障或其他情况,须按照情况类别举牌示意,由项目裁判长按有关规定处理。 13.在竞赛全程中,不得使用任何移动存储设备、开启无线网络、非法访问他人计算机。 14. 竞赛时间终了,选手应全体起立,结束操作。将资料和工具整齐摆放在操作平台上,经工作人员清点后方可离开赛场,离开赛场时不得带走任何资料。 15.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总裁判长有权终止其所在团队或个人的比赛,劝令其离开赛场。 七、竞赛环境 1.竞赛场地设在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2.有独立使用的计算机设施,每个队员一台电脑,保证各个队员在竞赛时的独立性,不受外界干扰。满足多队同时比赛。竞赛场地采光、通风良好。 3.使用的设施设备,性能、规格、型号一致,保证竞赛的公平。 4.竞赛场地设有裁判休息室和工作室,休息室和工作室分设。 八、技术规范 1.参照教育部验收通过的高等职业教育会计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的“专业标准”“课程标准”为基本范围和基本要求。 2.竞赛以现行的财经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统一出台的会计、税务、金融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详见下表所列,未列尽规范标准,以国家发布的相关标准为准) 3.软件:新道VBSE财务信息化竞赛平台、网中网会计技能竞赛平台。 会计职业资格标准汇总表
九、技术平台 1.竞赛使用设备、用具及软件 (1)会计基本技能竞赛环节 会计基本技能竞赛在局域网环境下进行。赛场每台位配置计算机4台,竞赛专用券(分100、50、20、10元四种面值、保定融钞纸业)。 会计基本技能竞赛采用会计业务手工处理竞赛平台。该平台为B/S网络结构。系统安装在服务器上后,选手用机可通过Internet Explorer 8.0浏览器访问。主要软件功能如下: ①赛务模块。主要功能包括参赛人员信息管理、竞赛过程管理、赛题导入和成绩管理。 ②结果提交模块。选手根据竞赛要求在比赛结果提交平台直接提交结果,保存在服务器上,系统自动实时评分。 ③赛题传输模块。主要功能有命题组录入赛题等相关设置。 (2)会计信息化技能竞赛环节 会计信息化技能竞赛环节与会计基本技能竞赛环节同场地、在局域网环境下进行。竞赛采用企业版信息化财务软件。 会计信息化技能竞赛环节沿用本赛项2017年国赛总决赛使用的平台。软件包括考务软件(B/S结构)和会计核算软件(C/S结构)两部分。软件主要功能如下: ①考务模块。主要功能包括参赛人员信息管理、竞赛过程管理和成绩管理。 ②答题模块。采用财务软件进行初始化和业务处理操作。 ③评分模块。主要功能包括操作结果的自动评判、成绩采集等。 数据服务和应用服务部署在一台物理服务器上,同时使用两套,再分别进行双机热备。 服务器数量:2台;系统配置:CPU: 4颗Quad Core(四核) 2.0G以上;内存:16GB以上;硬盘:3块硬盘以上,每块容量300G以上,搭建成RAID5;网卡:千兆网卡;操作系统:windows Server2008 R2 64位,安装IIS7.5。 客户端安装Win7 64位旗舰版,安装IIS7.5;客户端不允许使用无盘工作站及云桌面形式。 数据库:windows Server2008 R2 64位;配备磁盘阵列2台。2个网口主机通道,支持热备份盘和后台RAID重建。 网络系统:(1)采用星形网络拓扑结构,安装2台千兆核心交换机(双机模式)和6台接入交换机(48口);(2)采用地板,网线与电源线隐蔽铺设;(3)采用独立网络环境,不连接INTERNET,禁止外部电脑接入;(4)准备一台核心交换机及4台48口交换机进行备用; 视频采集:赛场配置无盲点录像设备,实时录制赛场内竞赛情况。 2.其他设备 技术服务设备:赛场配置服务器及网络设备,为赛项提供网络平台技术支持。 十、成绩评定(百分制) (一)会计基本技能竞赛环节评分标准 会计基本技能竞赛为团队合作完成,总分值为400分。包括团队项目和岗位职业素养考核项目两部分。 1. 团队竞赛内容分值
(电子试卷由计算机系统自动评分) 2.岗位职业素养考核竞赛内容分值
说明:(1)岗位职业素养考核任务与团队竞赛任务内容上不关联。 (2)岗位职业素养考核由系统自动评分。 (3)在向系统提交的答案全部正确的前提下,每提前交卷1秒奖励0.01分。 (二)会计信息化技能竞赛环节评分标准 会计信息化技能竞赛环节为个人项目,每人100分,合计400分。
(三)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由赛项裁判组负责。 1.裁判员及裁判长选聘:赛项裁判组及裁判长由甘肃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根据赛项规模和赛项执委会的意见确定裁判人数,于开赛前一周,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抽取的裁判人员须经本人签订保密协议确认、赛项专家组培训、大赛组委会聘任后,承担赛项裁判工作。 2.会计基本技能竞赛环节总分值为400分,成绩评定由会计基本技能竞赛平台自动评分。团体总成绩由岗位职业素养考核成绩和团队竞赛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岗位职业素养考核成绩共40分(出纳、成本会计、总账会计、会计主管各10分),提前完成的可得奖励分(在全部正确的基础上,每提前一秒完成奖励0.01分);团队赛共360分。 3.会计信息化技能竞赛环节采用自动评分系统进行成绩判定。个人成绩满分为100分,团体成绩总分为400分。 4.会计技能竞赛团体总成绩为会计基本技能竞赛团体成绩加上会计信息化技能竞赛团体成绩。 5.竞赛成绩复核无误后,经项目裁判长、总裁判长、监督人员审核签字后确定。若有异议,经过规定程序仲裁后,按照仲裁结果公布比赛成绩。 十一、奖项设定 本赛项的奖项设定按2018年甘肃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申诉与仲裁 1.甘肃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仲裁工作委员会,赛点设仲裁工作组,组长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派,组员为赛项裁判长和赛点执委会主任。 2.参赛队对赛事过程、工作人员工作若有异议,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前提下可由参赛队领队以书面形式向赛点仲裁组提出申诉。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3.提出申诉应在赛项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向赛点仲裁组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提出申诉后申诉人及相关涉及人员不得离开赛点,否则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4.赛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 5.对赛点仲裁组复议结果不服的,可由代表队所在院校校级领导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大赛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6.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撤诉。 7.申诉方可随时提出放弃申诉。 十三、赛项安全 赛事安全是会计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赛项执委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裁判员、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 1.执委会须在赛前组织专人对比赛现场、住宿场所和交通保障进行考察,并对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赛场的布置,赛场内的器材、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如有必要,也可进行赛场仿真模拟测试,以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承办单位赛前须按照执委会要求排除安全隐患。 2.赛场周围要设立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事件。比赛现场内应参照相关职业岗位的要求为选手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在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裁判员要严防选手出现错误操作。 3.承办单位应提供保证应急预案实施的条件。对于比赛内容涉及高空作业、可能有坠物、大用电量、易发生火灾等情况的赛项,必须明确制度和预案,并配备急救人员与设施。 4.执委会须会同承办单位制定开放赛场和体验区的人员疏导方案。赛场环境中存在人员密集、车流人流交错的区域,除了设置齐全的指示标志外,须增加引导人员,并开辟备用通道。 5.大赛期间,承办单位须在赛场管理的关键岗位,增加力量,建立安全管理日志。 6.参赛选手进入赛位、赛事裁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严禁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禁止携带记录用具。如确有需要,由赛场统一配置、统一管理。 1.比赛期间,原则上由执委会统一安排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食宿。 2.比赛期间安排的住宿地应具有宾馆/住宿经营许可资质。以学校宿舍作为住宿地的,大赛期间的住宿、卫生、饮食安全等由执委会和提供宿舍的学校共同负责。 3.赛项的安全管理,除了可以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外,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人隐私和人身自由。 1.各学校组织代表队时,须安排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各学校代表队组成后,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对所有选手、指导教师进行安全教育。 3.各参赛队伍须加强对参与比赛人员的安全管理,实现与赛场安全管理的对接。 比赛期间应做好保电、消防预备工作,如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执委会,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执委会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报告组委会。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执委会决定。事后,执委会应向组委会报告详细情况。 1.因参赛队伍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获奖资格。 2.参赛队伍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经赛场工作人员提示、警告无效的,可取消其继续比赛的资格。 3.赛事工作人员违规的,按照相应的制度追究责任。情节恶劣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十四、竞赛观摩 大赛坚持公开、透明办赛的原则,比赛的全过程将采用视频直播的方式进行公开,各校指导教师与领队可在指定区域进行视频观摩。 十五、竞赛视频 比赛过程全程监控。 十六、竞赛须知 (一) 参赛队须知 1. 统一使用学校名称;不接受跨校组队报名。 2.参赛队员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 3.每个参赛队配2名指导教师,1名领队组成。负责本校参赛队的参赛组织和与大赛组织机构的联络。 4.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身份证、学生证、保险单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二) 指导教师须知 1.各参赛代表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赛资格,名次无效。 2.各代表队领队要坚决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参赛人员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选手带好证件等竞赛相关材料。 3.竞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竞赛的选手、执行裁判员、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领队、指导教师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区域。 4.参赛代表队若对竞赛过程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领队向赛项仲裁工作组提出书面报告。 5.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要带头服从和执行,并做好选手工作。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6.指导老师应及时查看大赛专用网页有关赛项的通知和内容,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竞赛的规程、技术规范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技术准备和竞赛准备。 (三) 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按有关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否则取消竞赛资格。 2. 参赛选手应提前30分钟抵达赛场,凭统一印制的参赛证、身份证、学生证、保险单参加竞赛。检录后带参赛证入场其余证件交由领队或指导老师保管,参赛选手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赛。 3.参赛选手应认真学习领会本次竞赛相关文件,自觉遵守大赛纪律,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参赛。有作弊行为的,参赛队该项成绩为0分;如有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等不文明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扣减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4.参赛选手请勿携带与竞赛无关的电子设备、通讯设备及其他资料与用品进入赛场。 5.参赛选手应按抽签结果在指定位置就坐。 6.各参赛选手必须按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若因选手个人原因出现安全事件或设备故障,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束,保留竞赛资格,累计其有效竞赛成绩;非选手个人原因出现的安全事件或设备故障,由裁判组做出裁决,可视具体情况给选手补足排除故障耗费时间。 7.竞赛时间终了,选手应全体起立,结束操作。经现场指挥人员发出指令后,方可离开赛场。 8.在竞赛期间,未经执委会的批准,参赛选手不得将竞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四) 工作人员须知 1.工作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2.工作人员不得影响参赛选手比赛,不允许有影响比赛公平的行为。 3.提前30分钟到达赛场,严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离岗,特殊情况需向工作组组长请假。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 4.熟悉比赛规程,认真遵守各项比赛规则和工作要求。 5.坚守岗位,如有急事需要离开岗位时,应经赛场领导同意,并做好工作衔接。 6.严格遵守比赛纪律,如发现其他人员有违反比赛纪律的行为,应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应向竞赛组委会反映。 7.发扬无私奉献和团结协作的精神,提供热情、优质服务。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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